教您認識支付命令重要性

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八條規定:

「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因此,支付命令即係指債權人聲請法院命債務人支付一定數量之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民事命令。

其性質屬於非訟事件,並不需要經由法院開庭審理,為較簡易之解決糾紛方式。


支付命令之聲請如合乎法定要件及程序,則法院依聲請人(即債權人)之請求發給支付命令裁定,如債務人未提出異議,法院則會發給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若債務人於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內提出異議而使支付命令失效,債權人亦可對債務人起訴,依民事訴訟程序尋求救濟。

 

民國105年開始

『支付命令確定後僅有執行力,沒確定判決效力。』

 

債權人的請求應釋明債權是否存在或提出相關憑據法院方會發給支付命令

但同樣僅有執行效力未有判決效力.債務人同樣需提出異議由法院判決

 

 

哪些糾紛可以用支付命令解決?

 


支付命令為民間最普遍之討債方法,只要債務人是積欠多少錢,諸如:借款、票款、價金、租金、報酬、薪資、資遣費、管理費、電話費、修繕費等,均得以支付命令請求。

 

然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八條之規定,實際上可以支付命令解決之糾紛尚包括金錢以外之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只是實務上利用的並不普遍。

 
支付命令又有哪些優點以及缺點呢?

 


支付命令為民間最普遍、最簡便及最快速之討債方式;一般而言,因聲請支付命令之聲請人及相對人雙方均不須到院開庭(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十二條:「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且祇要具備充分證據,通常聲請後二個禮拜左右法院便會核發支付命令裁定。

 

 

 

另,支付命令還具有執行名義之效力,聲請人只須備有支付命令裁定及確定證明書另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就可查封並拍賣債務人之財產。

 

 

 

另支付命令應繳之聲請費等費用係固定的,不受請求金額多寡之影響,一般民事訴訟法則須繳交較多之裁判費,且金額愈多,費用亦隨之增加。

 


但,其支付命令雖然聲請程序相當簡易,支付命令須在三個月內送達債務人,若未能送達債務人,則支付命令失其效力。

 

 

 

若債務人接到支付命令時,只須在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則支付命令失其效力,法院將以起訴或聲請調解處理。 

簡言之,其主要特點如下:
1.程序簡易: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 
2.動作迅速:若聲請人具備充分證據,通常於聲請後一、二個禮拜內法院便會發給雙方支付命令裁定。 
3.費用低廉:支付命令所須裁判費壹仟元。 
4.效力強大:若支付命令確定,即可具有「執行名義」之效力,可具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並拍賣債務人之財產。

 

 

 

 

教您認識支付命令重要性  

 

 

1.如何分辨「支付命令」的真偽?

 

 

 

解答:收到此類法律信件不暸解的話,直接上網搜尋或者撥104查號台打去法院問最快,法院都會有免費諮詢的服務員為您解答。

 

 

 

1.假命令又要怎麼收集證據表明清白?

 

 

 

解答:經確認為詐騙命令,可以撥打165國民反詐騙專線舉發。或以該支付命令之聲請,向檢察、警察機關對虛偽債權人提出偽造公文書、詐欺等告訴。

 

確認遭受詐騙時,除依上述程序聲明異議外,仍應立即搜尋相關證據至就近警察機關報案,以維護自身權益。

 

 

 

2.如何算是提出異議?找法院哪個人?其中需要錄音錄影之類的嗎?如果是收到存證信函的話呢?

 

 

 

解答:經確認為「支付命令」後,若非事實,可以進行駁回的動作,法院網站上都有表格,方便民眾進行書信往來。

 

被告人收到支付命令,如果有異議,只要在期限內寫一封回信給法院,不需要寫任何理由,只要說「對xxx文號的支付命令有異議」,這樣支付命令就失效作廢了。

 

 

 

3.未經查證就要扣押人家財產,有無違憲之虞?

 

 

 

解答:理論上,法院都會依照一定程序來走,不太可能有不經查證的情形,故無違憲之虞。

 

4.可以告核準虛偽或無法確認真偽之支付命令的法院行政人員嗎?

 

 

 

解答:可以告發,如果辦案人員有背信或者違法之嫌,需要提出非常明確的證據。

 

 

 

5.洩露個資很嚴重,沒做的事情,突然來個這麼一張,該如何區別跟保障自己?

 

 

 

解答:支付命令的申請與異議,法院完全不插手,也不過問雙方的理由真假,就是簡單的yes或no而已。換言之,收到此類法律信件不暸解的話,查104直接打去法院問最快,會有免費諮詢的服務員為您解答。

 

 

 

6.我有疑問,對方到底是提出什麼憑證來讓法官判支付命令

 

 

 

解答:支付命令的申請不需要任何證據;同樣的,支付命令的異議也不需要任何證據。告訴人申請支付命令不限制任何憑證格式,隨便寫一個理由或是一張借據收據都可以。

 

再來,法官無權介入調查申請人證據是真是假,也無權介入調查被告人提出異議是否真實,雙方誰在說謊必須另外打民事官司確認。

 

 

 

7.若對方知道你人不在國內(出差一個月)又是一個人住,等回國發現時又該怎麼辦?

 

 

 

解答:法院公文有送達制度 (掛號簽收)。如果你出國又一個人住,表示公文無人簽收,沒有「合法送達」的公文不會生效。但是如果有家人或大廈管理員幫你簽收,公文就是合法送達,簽收人有沒有在期限之內轉告你這件事,是你自己要擔負的責任,不是法院的責任。

 

 

 

 

 

 

 

 

 

諮詢專線 :0982-888424   黃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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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ke Hu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