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貴,土地價格更是高昂!擁有一塊都會區的土地,做夢也會笑。
若為土地持分所有權人就算民眾僅持分某塊土地的一部分所有權,均可申請共有物分割,單獨交易或自行蓋屋。
想要蓋任何一棟建築物,土地是絕對的必需品。
然因繼承、買賣的關係,讓許多土地的所有權由2人以上共有
有人擔心,因各土地持分人對其使用、規劃意見相左,造成土地開發,或地上建築物改建進度受阻。
要變更人數須逾1/2
根據《土地法》第34-1條第1項,共有土地或建築物,若需要處分或變更時,只要持分面積和人數均超過1/2,或持分面積超過2/3便可進行。
持分人可在登記簿謄本上的土地標示部,根據地號查詢其餘的持分人姓名。
開發所有權超過2人的空地前,仍建議徵求全體持分人的同意,不得已再循1/2、2/3的法律途徑。然而若多數持分人因種種因素,如不願更動祖產、資金充裕、期待價格攀升等,暫無土地開發計劃,少數持分人可向法院申請共有物分割,保障自己權利。
雖持分不能逕自蓋屋
根據登記簿謄本內的土地所有權部,除非持分人間已有分管協議,否則彼此權利範圍是不分任何一處的。
持分範圍較少的民眾,可先跟其餘共有人進行「協議分割」,將權利範圍清楚劃出,協議分割雖無一定的程序步驟,但需經全體所有人明示或默示。
若協議分割失敗,可要求地政機關進行「調解分割」,該單位仍以協調為主,無分割裁決權。
上述分割方式若無法成功,欲分割者可向法院聲請「裁判分割」,法官會依原物分配、變價分配、原物分配兼金錢補償等3種方式進行判決。
民眾若不願土地分割,也可選擇金錢補償,金額則是由公告土地現值×土地總面積×該戶持分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當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其他共有人有同一價格的優先承購權利。
諮詢專線 :0982-888424 黃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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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代書你好,想請問有何方法可抵抗土地法34-1的多數決?
你要抵抗土地法多數決議 那請你來電說明你實際情況再做討論!!
好的~不曉的代書什麼時候比較有空方便致電討論
都可以
請問持分只有½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拍賣嗎?
只要債權成立就可以
黃代書您好:與其他2人共同持有,目前土地是分管狀態,如果要買賣是否要分割?為什麼呢?
如果只有分管契約無獨立權狀就無法獨自處分買賣
黃代書您好: 請問與其他3人共同土地持分,但現有地上建物存在要如何去分割土地呢? 謝謝! smollk@hotmail.com 這是我的信箱方便回覆我嗎?
如果三人都有共識協議分割就還是有辦法可處理的! 但你狀況如果是只有你一人想分割土地權利 那就建議詳細說清楚你實際狀況請代書協助處理
因繼承一棟透天屋得知此土地是與另外三戶親戚共同持有! 因地上建物超過60年舊屋了!近來想做土地分割釐清各戶產權! 以便日後改建或貸款!但有一戶土地持分占比較少建物卻超過土地持分!請問這要如何去做土地分割呢?謝謝!!
你們第一步驟應該去地政重新申請土地鑑界,劃分好各透天所持有的土地權利。 如果某戶有佔用到其他透天所持有的土地,就需協調買下其權利以讓各戶平均持有土地
黃代書:感謝您的回應! 假設佔有其他人土地者兩手一攤說無錢購買多佔土地,或不想變賣自有土地! 我若走訴訟後判決分割! 可否強制要求拆屋還地嗎? 或法院判決其視市價要求購回呢? 因若走訴訟後對方無法就判決結果履行, 那走訴訟者豈不兩頭空了嗎?謝謝!!
拆屋還地基本是不可能會成立 因為基本都是親友且又都是老屋有居住事實 如果以侵佔土地之訴訟無法逼對方購置佔有土地 土地分管協議或是另立租賃合約 這兩種方式或許是可以協調處理的方向
3個持分所有人協議分割中,其中有一人(丙)是後來才買來的持分權,其他2人(甲'乙)是原地主,現3人協議分割,丙靠勢有黑道背景,堅決強勢指定要分割成3筆中的自己喜歡的那塊地,請問我該怎辦?協議分割中我們(甲'乙)是原地主,所佔持分比例各2/5,(丙)只是1/5,協議分割中我們(甲'乙)原地主有對分割土地的指定要那一筆優先權?
協議分割並沒有誰有優先權利而是持有人有一定共識分配土地 如丙方利用黑道背景那就建議改為申請法院裁判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