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要不要拋棄繼承重點分析:
繼承人如果不想跟債務有任何瓜葛,就需要拋棄繼承,繼承人必須在知悉被繼承時起3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拋棄後就”不是繼承人”這個身分了,就完全跟債務無關,債主就不能找你,當然遭求償的數目就不要管了。
假設父親過世留有巨債其子女有三姊弟與母親其中一位「拋棄繼承」,另外3人並不清楚,那如果3位子女以及配偶都拋棄繼承,就要看看孫子女要不要拋棄繼承?如果孫子女也都拋棄繼承,法律上就要看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是否也都拋棄繼承?
如果全部的各順位繼承人都拋棄繼承,那債權人的民事求償官司,未來將會由法院指派的遺產管理人代表擔任被告方,如果最後原告方勝訴,債務人也沒留下任何遺產,可能這所欠巨債的債權也就打水漂,無法求償到了。
不拋棄-遺產就是你的
依法由繼承人概括繼承,但是限定責任,也就是如果只有負債沒有遺產,繼承人不用拿自己的財產去賠。因此,大家會認為繼承就好,不用拋棄繼承也沒關係,但是繼承的話,雖然不用自己賠,但債主還是會找繼承人”出面”,訴訟還是需要奉陪的,因為遺產留下來的不管是錢或是債務,都是繼承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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